要讀懂羅馬書,不能忽略它獨特的寫作背景。當時的羅馬教會正面臨分裂的危機:猶太基督徒在被皇帝驅逐又回歸後,與留守的外邦信徒在文化和律法觀點上產生了劇烈衝突,雙方互相看不慣、彼此論斷。保羅寫這封信,正是為了要在真理中消除這種隔閡,將分裂的群體重新帶回基督裡的合一。
帶著這個視角進入第二、三章,我發現保羅對「論斷」的嚴厲責備,不單是道德教導,更是對教會衝突的當頭棒喝。他指出神不偏待人,無論是自認擁有律法優越感的猶太人,或是被視為不潔的外邦人,在神公義的審判台前,誰都沒有特權。
第三章宣告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,這句話徹底粉碎了人與人之間比較的基礎。既然在神面前大家都是無法自救的罪人,誰又有資格輕看誰呢?這讓我深刻體會到,「因信稱義」不僅是個人得救的途徑,更是群體和好的關鍵。既然我們都是單單仰賴耶穌的寶血才得以稱義,這份白白的恩典,就應當成為我們彼此接納、而非互相排斥的理由。
